使用条款

以下使用条款适用于 Misterine 根据协议授予和/或提供给客户的所有许可、软件和服务。

  1. 定义和解释
    1. 除非本条款和条件以及协议中另有规定,本条款和条件中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 协议” 是指 Misterine 和客户在协议规定的日期所签订的软件许可协议。
      2. 机密信息” 具有本协议第 6 条规定的含义。
      3. 客户” 是指在协议中指定并标明为“客户”的自然人或法律实体。
      4. 数据” 是指客户上传到服务器或存储在服务器的任何文件、信息、文本和其他内容。
      5. 文件” 是指所有相关的说明材料和与本软件有关的所有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软件的描述、规格、特点或操作、操作环境说明、使用或安装说明以及使用说明。
      6. 费用” 是指许可费和服务费的统称。
      7. 条款和条件” 是指本条款和条件中规定的一般许可和服务条款。
      8. 知识产权” 是指在世界各地,根据任何专利、版权、作者权利、专有技术、商标、商业秘密、数据库保护或其他知识产权法律,以及所有类似或等同的权利或保护形式,授予、申请或以其他方式现在或以后存在的任何和所有注册和未注册的权利。
      9. 许可费” 是指客户为使用许可和软件而支付给 Misterine 的报酬。
      10. 许可” 是指根据本协议和这些条款和条件,为本协议规定的合法目的使用本软件的权利。
      11. Misterine” 是指 Misterine s.r.o.,是在一家在捷克共和国成立的捷克合法公司,公司识别号码: 052 49 899,其注册地址为 Karolinská 661/4, 186 00 Praha 8, Czech Republic,在布拉格商业登记处注册文件号为 C 260683
      12. 双方” 是指 Misterine 和客户的统称。
      13. 一方” 是指 Misterine 或客户。
      14. 期限” 是指协议中约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以许可费的方式授予许可和/或以服务费的方式提供服务。
      15. 服务费” 是指客户为使用服务而向 Misterine 支付的费用。
      16. 服务” 是指协议中约定的所有服务。
      17. 软件” 是指: (a) 协议中约定(标记)的范围内的(Misterine Studio 和/或 Misterine App 和/或 Misterine Server 程序,以及完全以可执行目标代码形式提供的所有组件; (b) 所提供的安装包的所有内容,包括所提供的软件的目标代码形式; (c) 所有文档; (d) 软件的副本,包括补丁、插件、扩展、修改版本和更新。
      18. Studio试用” (也称为 “个人版”) 是指 Misterine Studio 的一个试用版本,它允许试用用户将 AR 进程部署到 Misterine 提供的共享服务器上面。
      19. 试用用户” 指使用 Studio 试用版的用户。
    2.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或上下文另有要求,以下解释应适用于本协议和这些条款和条件:
      1. “协议” 是指本协议,包括这些条款和条件。
      2. “条款” 仅指这些条款。
      3. “条款”,除非有编号,应指本条款的条款。
      4. “日” 是指一个日历日。
      5. 本协议和这些条款和条件中定义为单数的任何术语应包括复数,反之亦然。
      6. 本协议和这些条款和条件的标题仅供参考,不应影响本协议和这些条款和条件的解释。
      7. 如果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翻译成另一种语言后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除非另有约定。
    3. 在双方没有签署单独协议的情况下,客户在安装软件时被视为同意本条款和条件的每一项规定。
    4. 如果双方有单独的协议,只有那些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优先于本条款和条件的条款和条件才应优先于本条款和条件。
  2. 软件的许可和使用
    1. 作为对许可费的补偿,Misterine 授予客户一项非独占的、不可转让的、有时间限制的、无地域限制的权利,以按照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使用软件,并且仅用于客户的商业目的。
      对于 Studio 试用版,Misterine 授予客户(无需支付许可费),即试用用户,具有非排他性、不可转让、有时间限制、无地域限制的权利,以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使用软件,并且仅用于客户的非商业目的。
    2. 客户使用软件的权利适用于该软件的当前版本。对于未来的版本和新的软件,在这些版本和软件首次发布时,仅适用于当时仍有效的客户。Misterine 对客户使用某一特定版本软件的权利所做的变更将不适用,除非客户选择适用这些变更。
    3. Misterine 是软件的唯一所有者,并且拥有软件的所有知识产权。本协议不向客户授予或转让任何 Misterine 的软件知识产权,也不授予客户任何使用知识产权的权利。
    4. 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客户同意不对软件的任何部分进行修改、变更、逆向、工程、干扰、反编译、反汇编、披露、解密、纳入其他软件或创造衍生作品,或进行其他修改,将软件简化为人类可读的形式,以获得知识产权或与软件相关的保密信息。
    5. 客户可以复制软件,但只能用于备份目的,前提是客户必须复制所有 Misterine 的商号、商标或版权声明以及所有其他知识产权声明或标记都被复制出来。
    6. 客户同意不向自己或通过任何母公司、最终用户、代理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出售、租赁、许可、分许可、出借、抵押或以任何方式处理软件的任何部分。
  3. 服务
    1. 作为对服务费的补偿,Misterine 允许客户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访问和使用服务,并且仅用于客户的商业目的。
      作为 Studio 试用版,Misterine 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客户(即试用用户)访问和使用服务的权利(无需支付许可费用),并且仅用于客户的非商业目的。
    2. 服务通常涉及对软件的一些使用。客户陈述、保证、承认并同意,Misterine 拥有并将保留所有知识产权、所有权、利益以及在访问或使用服务期间对软件的使用权。除非 Misterine 在一份单独的协议中明确授予客户使用 Misterine 的任何知识产权的权利,否则任何内容都不会赋予或被视为赋予客户使用 Misterine 的任何知识产权的权利。
    3. 客户应防止未经授权使用服务并终止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或访问服务的行为。客户应及时通知 Misterine 任何未经授权的对服务的使用或访问。
    4. 客户不能通过任何母公司、最终用户、代理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出售、转售或租赁服务,将服务用于使用或不使用服务可能导致身体损害、死亡或人身伤害的活动,对服务进行反向工程,或试图或协助其他人这样做,除非法律禁止这种限制,或在违反任何法律或法规的情况下使用服务,包括出口或再出口数据。
    5. 客户对所有数据的内容负全责。客户将确保并维护 Misterine 向客户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数据的所有权利,而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或以其他方式使 Misterine 对客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除了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或适用法律要求的以外,Misterine 将不会承担与客户数据或客户对服务的使用有关的任何义务。
    6. 客户有责任维护与客户使用服务相关的任何非公开的认证凭证的机密性。客户必须及时通知 Misterine 支持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安全事件。作为 Studio 试用版,客户需同意其所有上传至 Misterine 服务器上的数据是完全可以被公众访问的,且第三方可以自由地查看使用这些数据。客户还需同意,Misterine(或 Misterine 允许的第三方)可以将全部数据或部分数据用于其自身的营销目的,包括对数据的改编以及与其他数据的结合。客户做出声明、保证、承认并同意,这些数据必须只上传至 Studio 试用版的服务器上,如本协议所述,对数据的这种使用和公布不应违反客户和/或 Misterine 的任何法律义务。
    7. 客户有责任维护与其使用服务相关的任何非公开凭证的机密性。客户必须及时通知 Misterine 并支持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安全事件。
  4. 数据
    1. 所有数据都属于客户。Misterine 对客户上载到服务中或存储在服务中的任何数据没有所有权。
    2. 客户对所有数据负责。客户声明并保证,在服务期限内,客户拥有(并将拥有)对数据的所有必要权利,并且数据的收集、使用和储存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或他人的权利。Misterine 对上传至服务或存储在服务中的数据或任何其他东西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客户授权 Misterine 对数据进行处理。Misterine 按照客户的指示处理、访问、使用、存储和转移数据,以提供和维护服务并履行 Misterine 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作为 Studio 试用版,客户允许 Misterine 通过合适的方式对自身的营销目的免费使用相关数据,包括改编数据和将其与其他数据相结合。任何能够接触到数据的 Misterine 人员都需遵守保密协议。
    4. 客户同意 Misterine 及其分包商可以将数据转移到客户所在国以外并进行访问、使用和储存数据。
    5. Misterine 应使用行业标准的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来传输、储存和处理数据。
    6. Misterine 及其代理人可以审查数据以确定其是否非法或违反协议,如有,Misterine 可以删除或拒绝上传或储存。作为 Studio 试用版, Misterine 可以以任何理由(即使不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删除数据,而无需通知。
  5. 支付条款
    1. 根据第 6.2 条的规定,费用应从合同期或续约期的第一天开始支付。
    2. 费用应在第 5.1 条规定的到期日后 30 天内支付给 Misterine
    3. 费用应根据 Misterine 或其代理人开具的发票支付。
    4. 如果客户不支付费用,客户应承担从额外 0.05% 的日利息直到全额支付。
  6. 许可和服务的终止
    1. 许可证是临时性的,并具有时间限制及其预期用途(限制可能根据许可证或其他协议而适用)。
    2. 除非客户在期限届满前至少 30 天通知 Misterine 其有意终止许可,否则期限将自动延长同等期限。
    3. 协议可以在期限结束前通过以下方式终止: (a) 双方达成协议;或 (b) 因本协议第 6.46.5 条规定的原因以书面形式终止;或 (c) 作为 Studio 试用版,Misterine 可以凭借任何理由以书面形式退出协议。
    4. 在不影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的情况下,Misterine 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终止协议: (a) 客户拖欠付款规定超过十(10)天; (b) 违反本协议的规定; (c) 客户启动无力偿还或破产程序; (d) 客户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义务或遵守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能力受到严重损害。在不影响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的情况下,如果被合理地认为这可能对客户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遵守本协议任何条款的能力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本协议可以被终止。
    5. 在不影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的情况下,如果 Misterine 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或保证,甚至在客户要求 Misterine 在十(10)天额外期限内补救该违约行为也不做补救,则客户可终止协议。
    6. 本协议的终止应在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的次日生效,除非希望终止协议的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同的期限。
    7. 根据本条规定的权利终止协议,不影响双方在终止时存在的应得权利、补救措施、义务或责任。协议的任何条款,无论明示还是暗示,在终止后应继续有效。
    8. 任何一方在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行使其终止协议的权利时,对另一方因任何此类终止(除非此类终止是由于严重违反协议)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种类的损害、损失或费用(或对另一方的任何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终止方是否知道任何此类损害、损失或费用。 本协议的任何终止不应损害任何权利,也不应解除双方在该终止生效之日已产生的任何义务。
    9. 终止许可规定的条款同样适用于终止服务。
    10. Misterine 可以在合同期(包括任何续签合同期)结束后 30 天内删除服务中记录的所有与之有关的数据。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数据都会丢失。对于 Studio 试用版,Misterine 可以在任何时候删除服务中的所有数据,而无需通知。
  7. 试用版
    1. 一旦用户通过 https://public.arforall.net/web/public-user-registration 完成注册,试用用户就可以免费在 Misterine 的共享服务器上进行无限数量的部署及创建,通过 Studio 试用版,试用用户不允许使用任何其他服务器(除非得到 Misterine 的允许),试用用户可以无限制地与任何人分享部署时产生的二维码。该二维码允许用户在移动设备上下载和播放 Misterine App 中的进程。
    2. 试用用户可以登录到他/她的用户页面 https://public.arforall.net/web/login/,并对自己的程序进行管理,但试用用户不能对 Misterine 共享服务器进行控制,只有 Misterine 具有管理权限,同时试用用户不能限制对 Misterine 共享服务器所部署进程的宣传。
    3. Misterine 有权在无需征得试用用户的同意的情况下对上传到 Misterine 共享服务器上的进程进行分类、移动和添加标签。
    4. 在不影响本协议规定的情况下,Misterine 有权在最新发布日期后的 60 天内将上传到 Misterine 共享服务器的进程从主进程列表中删除。即使在被从主列表中删除后,只要应用程序用户通过发布进程时分配的二维码将进程下载到手机 Misterine 应用程序中,仍可以在 Misterine 应用程序中播放该进程。
    5. 鉴于 Misterine 被允许为其自身营销为目的对数据进行免费使用,包括改编数据和将其与其他数据相结合,客户应在 Misterine 的要求下,执行(或促使执行)所有进一步的行为和事项,并执行和交付(或促使执行或交付)所有 Misterine 合理地认为对使本规定具有充分(法律)效力所必需的进一步文件。
  8. 机密信息
    1. 机密信息包括与以下内容有关的任何和所有信息: (a) 软件; (b) 服务; (c) 文件; (d) 有关任何客户的任何个人可识别数据或信息; (e) Misterine 向客户披露的任何和所有信息,无论其形式如何,都被认定为或有理由理解为机密和/或专有信息; (f) 客户准备的任何笔记、摘要、分析或材料,它们是机密信息的副本或衍生作品,或可以从中推断出或以其他方式理解保密信息; (g) 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2. 机密信息不包括客户可以通过书面证据明确确定的信息; (a) 客户从第三方知晓,而没有义务对其进行保密; (b) 由于客户的任何行而被公众知晓; (c) 客户独立开发而没有使用机密信息。
    3. 除协议明确授权外,客户不得将机密信息用于任何目的。除非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客户将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机密信息,并将以保护其自身类似重要性的机密信息的相同谨慎程度来保护和对待所有保密信息,任何情况下都谨慎对待。除协议中明确规定的情况外,未经 Misterine 事先书面授权,客户不得使用、制作或已制作任何机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副本。如果法律要求客户披露机密信息,客户将通知 Misterine 所要求的披露,并有足够的时间让 Misterine 寻求救济,将与 Misterine 合作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并将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密信息不被进一步披露的方式进行这种披露。
  9. 担保
    1. Misterine 保证每个版本的软件应基本按照协议、文件或与每个版本的软件相关的其他文件中的描述执行。如果不是这样,并且客户在期限内通知 Misterine,那么 Misterine 将选择 (1) 退还客户为许可证支付的费用或 (2) 修理或更换软件。
    2. 服务和软件是“按实际”提供的。
    3.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除非在协议中明确说明,Misterine 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无论明示还是暗示、法定还是其他的,包括对客户的适销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或不侵权的保证(如有)。客户有责任按照本文规定的条款使用软件和/或服务,并备份服务上的任何存储数据。
    4. 任何第三方都无权对软件和/或服务做出任何其他保证或陈述。客户不代表 Misterine 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10. 法律责任限制
    1. Misterine 在任何许可或软件方面对客户的合同责任,无论是违约还是侵权,都不得超过客户在一个合同期内为该许可支付的许可费(试用版的情况下为 1 欧元),为避免疑问,客户特此放弃对超过上述金额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2. 根据与服务有关的协议,Misterine 对客户的总责任,无论是违约还是侵权,都限于客户为引起索赔的一个时期内的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试用版的情况下为 1 欧元),为避免疑问,客户特此放弃对超过上述金额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3. 在任何情况下,Misterine 都不对与协议有关或由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附带的或后果性的损害(包括业务、收入、利润、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负责,无论其原因如何,也无论责任理论如何,即使 Misterine 先前已被告知这种损害的可能性,而且即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独家补救措施未能达到其基本目的。
  11. 客户赔偿
    1. 对于任何第三方因客户在与协议有关的活动中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索赔、损害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诉讼费),包括试用版情况下公开展示数据、客户违反协议或客户对 Misterine、许可证、软件、服务、文件或协议的错误陈述而产生的索赔、损害和费用,无论诉讼形式如何,客户将向 Misterine 作出赔偿,为其辩护并使其免受损害。
    2. 对于客户或客户的代表或代理人提出的与 Misterine 在协议中提供的保证不同的任何索赔、保证或陈述,客户将承担全部责任。
  12. 侵权
    1. Misterine 同意为针对客户的任何索赔或诉讼进行辩护,或者根据其选择,在第三方声称客户对软件的许可使用侵犯了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情况下进行和解,但前提是 Misterine 能够控制此类辩护或和解谈判,并且客户及时通知 Misterine 任何此类索赔并为其辩护提供合理协助。
    2. 如果在 Misterine 已通知客户,其相关活动将导致侵权行为,Misterine 将不承担本条款的责任。
    3. 上述内容说明了 Misterine 在侵犯知识产权方面的全部责任。
  13. 双方关系
    1. 协议不构成任何一方成为另一方的代理人,也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伙伴关系、合资企业或类似关系,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任何方式使另一方承担义务。
  14. 不可抗力
    1.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Misterine 不对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的履行失败或延迟承担责任。
    2. 客户应接受因不可抗力,或在合理时间内交付造成的履约延误、服务缺失的情况。
  15. 公平补救措施
    1. 客户承认任何违反或威胁违反协议,涉及未经授权使用机密信息或 Misterine 知识产权的行为,将对 Misterine 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而损害赔偿并不是适当的补救措施,因此,除了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补救措施外,Misterine 将有权寻求禁令或其他适当的公平救济。
    2. 如果 Misterine 在客户违反或威胁违反协议的情况下寻求补救措施,涉及未经授权使用机密信息或知识产权,客户同意不质疑 Misterine 所采取的法律补救措施的充分性。
  16. 最终条款
    1. 未经 Misterine 事先书面同意,客户无权转让其在协议项下的索赔(包括担保转让),也无权将其质押给第三方。
    2. 客户无权单方面将 Misterine 在本协议下的索赔与客户的索赔相抵消。
    3. 本协议应被视为在捷克共和国订立,双方明确同意,除非 Misterine 和客户在个别协议中另有约定,否则捷克法律(不考虑其法律选择条款)适用于本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所有索赔或诉讼原因(无论是合同还是侵权)。
    4. 双方明确同意,由协议引起的与任何一方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与许可、软件的使用和/或服务的提供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应由捷克法院解决,除非 Misterine 和客户在个别协议中另有约定。一审法院的当地权限应根据 Misterine 的注册地进行管理,除非捷克法律规定了专属权限。
    5. 如果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这不影响协议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性,这些条款应继续有效并可根据其中规定的条件执行。
    6. 本协议只能由双方的授权代表或由授权书明确授权的人签署的书面文书进行修改。
    7. 本协议取代双方之前的任何协议,并成为双方之间有关该主题的全部协议。

最后更新: 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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